裝修房子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所以我們大多數都會選擇裝修公司來幫我們分擔,但是如今在各個方面都會存在一些漏洞,讓裝修公司鉆空子坑騙我們,我們當然是可以合理地進行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對于有些情況,就算投訴也是不被受理的,作為房主,我們該提前知道,自我提醒不去犯這些錯誤。
浙江的W女士最近就因為投訴問題傷了腦筋,因為W女士經過兩輪投訴,還是無法得到受理,這樣W女士手足無措,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那么大家知道在有關裝修的投訴中,有哪些投訴事項是不能倍受理的嗎?現在讓我們來看看。
第1:房主自身原因
房主私下與裝修公司的員工進行交易或者更改設計方案等問題,導致日后的裝修出現了問題,或者是房主沒有遵守合同導致出現的問題,就算去進行投訴,一般情況下這種也是不予受理的。
第2:合同中已有規定
已經簽訂了合同,并且裝修報價已經在合同中有規定,業主事后又對價格提出異議而去進行投訴,顯然是不合理的,一般不予以受理。還有就是已經超過家庭裝修的保修期且在合同當中沒有附加條件的,裝修公司也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第3:資料不全或無法鑒定
房主對于裝修公司提出異議,要求賠償,但是卻提供不出今裝修公司的名稱、地址,也提供不了裝修的合同或者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等證據,或者對提出異議事件無法做質量鑒定,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的投訴是很難被受理的。
第4:委托他人投訴卻不出具委托書
可能有的時候我們因為有事情沒有辦法去進行現場的驗收情況,那么就會交給身邊比較相信的人,如果說在驗收的過程中出現問題想要進行投訴的情況,那么必須有業主的委托授權書,否則這樣的投訴也是視為無效的。這就提醒我們如果在驗收的時候自己臨時有事情,無法進行驗收,委托給他人幫忙的話,不管有沒有問題,都應該提前做好委托授權書,否則基本上也就是走個過場,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
第5:類似機關已受理或投訴不符合法規規定
其實裝修投訴現象還是很常見的,如果已經有相關部門例如法院、仲裁機構、消費者協會等部門其中一個部門已經受理的話,在進行投訴就不會再被受理的。還有就是裝修工程不符合家裝規定的,業主就算再覺得委屈,投訴也是不會受理的。
一般我們裝修遇到這幾種情況下就算去投訴也不會被受理,所以這就提醒我們在裝修的過程中提前注意防范或者提前準備好一些事項,這樣才能讓我們的受理成功,得到應有的保護,才能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如果我們確實遇到了裝修質量等問題,我們應該第一時間咨詢專業的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有關證明,維護好自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