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安全鑒定前業主需提供房屋原建筑、結構圖紙、地質資料;
2房屋安全鑒定工程師對房屋的現狀進行現場查勘,記錄房屋各種數據和狀況,采用儀器檢測和結構驗算;
3通過現場調查、勘查、檢測、驗算結構復核計算分析現狀結構安全性能情況及評定房屋安全等級,編寫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并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和改造措施;
4高級工程師及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審核,出具權威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江波濤主任評說裝修問題)
(裝修質量鑒定案例圖)
1、在房屋建筑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于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廣告牌等高聳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設置。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鑒定,并采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質量鑒定機構鑒定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5、因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房屋鑒定。
6、興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鑒定,并按照規定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裝修質量鑒定案例圖)
建筑物應滿足可靠性、適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但現實生活中,會有很多原因造成建筑不能滿足預定基本功能,對于建筑結果構檢測其實最重要還是看房屋的承載能力怎么樣、構件是否有損壞跡象、是否有裂縫的產生等等情況。通常建筑結構安全檢測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幾項:
1.建筑結構擬改變使用基本功能、荷載值或結構形式;
2.建筑結構出現明顯的傾斜或結構開裂、變形等;
3.建筑結構遭受災害或者事故后;
4.建筑結構超過設計年限;
5.出于保護的角度出發,理解房屋的當前狀態及繼續用于期限的可靠性時;
6.對于建筑結構存在糾紛,比如對建筑施工質量有懷疑時。建筑結構檢測應按國家相關檢測標志規范要求執行,并根據有所不同的檢測目的選擇相適應的國家規范作為檢測依據。
(裝修質量鑒定案例圖)
(1)距離2倍開挖深度范圍內的房屋;
(2)爆破施工中,處于《爆破安全規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離內的房屋;
(3)地鐵、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距離施工邊緣2倍埋深范圍內的房屋;
(4)基坑和基礎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1)設計應合理。水回路的方向應合理,安全,實用,保護。
(2)材料必須合格。水電氣改造工程材料應該是正規的品牌產品。
(3)施工應規范。所有電線必須用管道連接,接頭處的彎頭和接地線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4)接受應嚴格。所有水電氣改造工程都應該到位,并符合施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