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生活中許多小區的業主與物業都是很難和平共處的,兩者之間經常會發生一些矛盾,而這些矛盾往往都與物業費由關。有些業主非常抗拒繳納物業費,覺得物業沒盡到該有的職責。那么,房屋漏水可以不交物業費嗎?房屋漏水不可以不交物業費,遇到這種漏水的情況首先看看是否屬于物業維修范圍中,若是共用區域漏水所引起的,那么物業就有責任負責維修,因為這是屬于共用設施養護范圍。但如果是裝修質量問題所引起的,在保修期內就可以由施工單位來進行維修。
裝付寶資質:裝付寶是廣東法院唯一指定裝修鑒定單位,也是廣東法院司法委托入選專業機構名冊中裝修類別僅有的一家鑒定機構。
裝修司法鑒定流程:
1、評估鑒定事項
鑒定事項分為:裝修質量鑒定(質量糾紛)、工程造價審核(價格糾紛)、裝修修復方案(損壞修復)、修復造價評估(損壞追償),準備相關資料:《設計圖紙》、《裝修工程合同》、《工程預算》等。
2、報價及繳費
根據鑒定事項范圍做出鑒定方案,委托人墊付鑒定費用,待庭審請求法院由敗訴方最終支付鑒定費用。
3、約定上門測量
已起訴的由法院協調,未起訴的由鑒定單位協調約定上門測量取證時間,及時通知告知雙方當事人,雙方都有權利現場見證測量過程,不到場視為放棄該權利。
4、出具《鑒定報告》
測量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鑒定單位出具鑒定報告,郵寄給委托方。
5、出庭作證(如有需要)
當事人雙方對鑒定報告具體章節有權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疑問,鑒定單位應書面回復疑點問題。如有必要,可申請鑒定單位出庭作證。
6、法院判決或協商調解
法院根據鑒定報告雙方責任及實際情況,協商調解或最終做出判決。
房屋漏水,是我們很多人在生活中會遇到的,很令人頭痛的一件事情了,我們一般遇到的房屋漏水的情況,都是由于樓上住戶導致的。有的情況下,樓上住戶并沒有去進行維修,那么我們可以報警嗎?漏水不修是可以報警的,但警察也只能去跟樓上說一下。想來你也說過不只一次了,應該用處不大。你應該自己再去做工作,同時留下錄音錄像等證據,以及因漏水給你造成的損失的證據。如做工作始終無效最好是到法院起訴,訴其停止侵權及賠償損失。
一、房屋漏水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嗎?對于房屋質量問題,存在兩種情況法院才會判決退房,一是主體結構不合格,影響結構安全;二是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除此之外,對于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要求退房的法院都不會支持,但可以要求開發商維修并賠償損失。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想退房一般先與開發商交涉,要求開發商出具存在質量問題的證明,如果開發商不出具或不承認存在質量問題,那么就應該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做出鑒定,在訴訟過程當中業主應向法院提出鑒定申請,由法院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對房屋質量問題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鑒定結論,如果鑒定結論是房屋主體不合格或者嚴重影響居住,在不能維修的情況下,才是可以退房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裝修驗收服務項目:1.分階段驗收;2.竣工驗收;3.精裝修新房驗收;4.毛坯房驗收。
為什么要簽訂三方裝修合同?
答:整個裝修行業目前有專業的國家規范與行業規范,但執行不力,魚龍混雜、缺乏管理、糾紛不斷。有規模、上檔次的專業裝修公司只占整個市場35%的業務量,其余65%都落入了“游擊隊”之手,這些“游擊隊”一無裝飾裝修資質,二無施工人員上崗證,三無營業執照,純粹以低價取勝。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報價時故意少報漏報工程必要項目,開工后惡意增加項目與費用,施工過程偷工減料,偷梁換柱,沒有受過專業培訓,施工工藝不標準,無故停工,拖延工期,完工付款后糾紛不斷,事后扯皮。消費者專業知識匱乏,權益受損后,要么無處投訴,要么長久官司,難以取證。簽訂三方裝修合同,可以杜絕霸王條款及裝修陷阱、期間跟進監督、完工售后服務有保障。
購房中我們可能會遇到房屋質量一類的問題,因此最好在購房前掌握一些相關知識,這樣才能保證我們的合法權利以利益。那么,房屋漏水的退房案例很多嗎?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了解。房屋漏水的退房案例在我們生活中還是比較多的,但據了解成功退房的卻很少。因為按照相關規定,房屋若是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或是房屋的質量不足以構成居住安全,那么法院一般都是只會判決要求開發商承擔損害賠償等相應責任,而并不是退房。
修復造價評估:對質量不達標部分的修復費用評估。修復造價是建立在工程質量問題,根據修復施工方案提出的意見進行的修復工程費用評估鑒證。
樓上漏水樓下賠償細則:受漏水損害的一方應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鑒定報告;鑒定出來后,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并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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