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陽臺上次大雨,樓上說,漏水封陽臺處兩三處漏水,但是沒人給我處理,我想去起訴,起訴需要鑒定。
專家:
目前是否有與樓上住戶協商過呢?
業主:
樓上不管,還說現在修好了,下次不會漏水了。忽悠人呢。
專家:
目前是想做一個漏水責任鑒定是嗎?
業主:
大概需要多少錢?還有房屋質量肯定也有問題。一起鑒定了起訴去。之前裝修公司打穿了樓上的,樓上發現墻體厚度不均勻。
業主:
這個房屋安全質量問題不在我們鑒定范圍內,漏水我司是可以鑒定的。稍后給您個報價。
漏水鑒定費:6000元
稅費:480元(鑒定費*8%)
餐旅費:4500(2人前往,含來回交通,預計2-3個工作日,機票根據出發鑒定日機票價格為準)
合計:10,980元
若我方通過網絡溝通確定是對方責任。這個要多方確認。則我方承諾如下:最好協調雙方共同委托我司鑒定,或通過消委會、居委會司法所、司法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雙方共同委托我司鑒定。還有一種鑒定流程是【業主單方委托? 要求公證處現場見證鑒定公證。出報告后與對方談判賠償,若對方不接受。則直接憑報告起訴對方,庭審時候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法官直接采納我司報告判令對方敗訴賠償,二是法官容許對方再次申請鑒定。但我司可以肯定沒有第二家鑒定單位能比我們權威和專業。肯定鑒定結果與我們報告沒差別。假如有鑒定單位能推翻我司報告。則我方退款給業主《我司只收上門費及餐旅費》。目前為止我司還沒有被推翻過。只有我推翻過別人的報告】法院委托鑒定的除外!本承諾只適合質量鑒定報告,請注意【鑒定費按法律規定由責任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