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
我家是13樓,16樓陽臺水龍頭漏水,導致15樓全屋滲水(未裝修)14樓廚房受損、臥室(地板)受損。13樓廚房受損、家電受損。目前16樓不與協商。14樓和我(13樓)一同起訴。需要做兩家定損。對方承認責任(推卸物業問題不成立)被逼無奈承認,您稍等我結合一下14樓的一起給您。15樓室內效果(不用鑒定)。
目前對方是否承認責任。您目前這種情況如果需要起訴的話,如果對方到時候不承認責任,可能到時候就需要做漏水的責任鑒定。
14樓油煙機、爐灶滲水(目前可以使用)
13樓烤箱、空氣炸鍋、電飯煲滲水(目前可以使用)
專家:
修復方案編寫費:12000元
修復費用評估費:12000元
現場勘察費:2000元
小計:26000元(修復方案編寫費+修復費用評估費+現場勘察費)
稅費:2,080(鑒定費*8%)
餐旅費:4300(2人前往,含來回交通)
合計:32,380元
您好,已報價,請查收
業主:
收到,謝謝。我和14樓一起商量一下,晚點回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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